企业要实现安全发展,不但要在安全资金上保证足够的投入,设备上持续加以改善,还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,时时刻刻想安全生产之所想、急安全生产之所急,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集中精力、按章操作,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各类安全隐患,真正实现本质安全。然而在实际生产过程中,还有这样“三种人”,他们视规章制度为儿戏,把习惯性违章当作向他人炫耀的资本,把突击蛮干视为高人一等的砝码。这部分人虽然人数不多,但他们的存在往往使安全管理大打折扣,在生产中负面影响很大,因此,规范安全管理必须紧盯这“三种人”。
一是紧盯安全中的“老好人”。生产中“老好人”对一般的违章和习惯性违章始终抱着“大错不犯、小错不断,气死公安、难死法院”的错误思想,没有对“小错”予以足够的重视,甚至放松或放弃对“小错”的管理,更有甚者在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中,为能获得一个好名次主动将各类“小错”加以掩盖、企图蒙混过关。“老好人”的做法,看似帮助区队积极争取荣誉。其实他们的行为,使我们错过了最佳的整改机会,真正出了事故时,悔之晚矣。俗话说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”,抓好安全工作没有严格的管理、完善的制度、严肃的手段做保障,安全工作抓不好,也管不好。因此,在执行安全制度时要敢于铁面孔、铁心肠、铁手腕,严肃亮剑,端正心态,不怕困难,不回避矛盾,敢于碰硬,勇挑重任,才能突出安全管理效果。
二是作风飘浮的人。有的安全管理人员只唯上、不顾下,说起安全管理来头头是道,做起来却畏首畏尾。问题出了,下个通报文件既要照顾这个部门的面子又要顾及那个区队的感受。对违章违纪人员在处罚时加以区别对待,不看所犯错误重不重,而是先摸后台硬不硬,无法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。对待上级要求习惯以会议贯彻会议,以文件落实文件,摆花架子、活动罗列了种种,但真正落实开展的并不多,别人问起来总以工作忙为借口加以搪塞。这种人遇事不是避重就轻,就是推诿扯皮、和稀泥。某些事故总是一而再、再而三地重蹈覆辙地发生,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安全管理上没有抓实抓细,没有从多方面抓安全、想安全。“隐患可控,事故可防”不是遥不可及的事,关键在于抓安全生产的作风扎实不扎实,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。安全的源头在于理念,而理念的生命力在于落实,只要坚定“隐患可控、事故可防”的信念,高标准、严防范、真落实,用心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,安全事故就会避免。
三是明哲保身的人。有的管理干部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,想问题、办事情都是停留在自己的“一亩三分地”,遇见问题也是“自扫门前雪,不管他人瓦上霜”,哪怕是在生产中发现了问题或者是有职工反映问题时,只要不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事情,一律事不关己、高高挂起。这是一种明哲保身、不负责任的表现,是对他人生命、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漠视,是与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要求所格格不入的。著名的“海因法则”和“墨菲定律”启示我们隐患不除、事故难免的道理:一时贪图侥幸的思维、一个遇见隐患或者违章而采取漠然置之的行为,都可能会引发难以想象的危害后果。所以,要把消除隐患人人有责、时时有责、处处有责的安全管理理念灌输到每名管理人员的意识中来。唯有如此才能消除今天的隐患,保障明天的平安、杜绝后天的事故。
■中太公司 仇 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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